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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3-03-10

来源:依兰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许彭超

编辑:陈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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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法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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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依兰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被害人,就犯罪嫌疑人李某盗窃案召开了拟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该案在审查逮捕阶段,办案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了解到李某家中生活拮据,作为家里顶梁柱,希望李某尽快重新回归社会,早日承担家庭重担,办案人为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挽回被害人损失,办案人多次通过电话与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李某家属沟通,初期双方就赔偿数额存在争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经过办案人多次释法说理,缓和双方情绪,最终在检察机关办案人的努力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刑事和解。鉴于双方达成和解,矛盾已经化解,无社会危险性,据此,办案人对李某依法作出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准逮捕决定。在审查起诉环节,根据本案的犯罪性质和情节,我院拟对该案作相对不起诉,在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承办人对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和不起诉理由进行了阐述,李某虽然实施了盗窃行为,但因其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获得被害人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符合“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理念。
        听证会上,被害人表示:犯罪嫌疑人年龄不大,生活确有困难,被盗物品已返回,对其予以谅解,希望其好好做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分别对案件处理发表了意见,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决定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故同意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意见。
        会上,李某也向被害人真诚道歉,非常珍惜检察机关给予其重新做人、回归社会的宝贵机会。并表示今后会通过努力学习手艺来改变现在的经济状况,做一个对社会有意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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