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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社会矛盾 办好身边小案 依兰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举行听证会

时间:2022-11-03

来源:依兰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陈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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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法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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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和谐的邻里关系不仅有利于营造和谐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构建社会和谐发展。2022年10月28日依兰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召开了检察听证会。会议邀请了哈尔滨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以及侦查机关代表参加了本次听证。

        检察长程菲主持听证。首先由检察官出示了相关证据,听证员在听取承办人意见后,分别从自身工作经验、法律法规、社会危险性等多方面进行分析,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一致同意承办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意见,认为赵某红的行为虽然涉嫌故意伤害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却有悔罪表现,且已取得被害人范某岭的谅解,司法机关应当给予足够的宽容,符合不起诉的条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对本案评议会形成一致意见,同意本案对赵某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依兰县居民赵某红和范某岭本系同单元楼上楼下的邻居,却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大打出手,打架过程中,赵某红将范某岭用力向后推搡,导致范某岭被身后杂物绊倒并导致右侧腰部、右胳膊擦伤以及右小腿受伤。经鉴定,范某岭右小腿损伤属轻伤一级。事后,赵某红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并积极对范某岭进行赔偿,取得了范某岭的谅解,达成了共识,恢复了和睦的邻里关系。
        此次听证会是依兰县人民检察院落实“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提升了司法社会参与度,司法办案透明度,真正使“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政策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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