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
时间:2021-09-15
来源:依兰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曲姝衡
编辑:陈立安
录入:黑龙江省依兰县人
审核:刘乐
【字体:大 中 小】
为促进侦查讯问规范进行,防止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依法及时排除非法证据,更好推动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
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实施。近日,我院第三检察部在收到依兰县公安局移送的杨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的《重大案件即将侦查终结通知书》后,立即依法启动对该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程序。
依据法定程序,承办检察人员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询问,告知其权利义务,核查了侦查阶段的讯问程序,向公安机关及看守所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及视听资料,并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核查后,我院出具了核查意见并向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了送达。
下一步,我院将通过三项举措继续做好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
第一,强化认识,组织部门干警学习高检院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检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结合市院《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工作规程(修订)》,学习核查工作的目的和原则,了解核查工作意义,研究具体工作措施,规范工作流程;
第二,建立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对接,变被动受案为主动作为,对核查案件范围、核查程序、送达流程积极与公安机关协商,建立统一的机制制度,对案件办理程序进行有效监督;
第三,提升质效,通过核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排除,依法及时排除非法证据,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和审判程序,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用监督的刚性彰显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温情,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实施。近日,我院第三检察部在收到依兰县公安局移送的杨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的《重大案件即将侦查终结通知书》后,立即依法启动对该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程序。
依据法定程序,承办检察人员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询问,告知其权利义务,核查了侦查阶段的讯问程序,向公安机关及看守所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及视听资料,并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核查后,我院出具了核查意见并向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了送达。
下一步,我院将通过三项举措继续做好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
第一,强化认识,组织部门干警学习高检院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检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结合市院《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工作规程(修订)》,学习核查工作的目的和原则,了解核查工作意义,研究具体工作措施,规范工作流程;
第二,建立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对接,变被动受案为主动作为,对核查案件范围、核查程序、送达流程积极与公安机关协商,建立统一的机制制度,对案件办理程序进行有效监督;
第三,提升质效,通过核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排除,依法及时排除非法证据,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和审判程序,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用监督的刚性彰显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温情,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