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16
来源:依兰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陈立安
录入:黑龙江省依兰县人
审核: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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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坚持聚焦监督主业,着力服务发展大局,全面推进检察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服务大局,全力助推经济发展
始终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批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民族解冻资产类诈骗等犯罪31人,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严格落实驻村帮扶机制,选任两名检察干部任扶贫村第一书记,切实解决好贫困户遇到的生活、教育、就业等实际问题,被包扶的16名人员全部实现脱贫。开展司法救助2次,防止刑事被害人因案致贫。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守护青山绿水,加强对林业、环保等领域执法监督,批准逮捕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14件17人,办理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
二是着力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开展“问计于民、问计于需、问计于实”活动,与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相结合,针对重点行业、重要领域存在的重点问题协助解决,院班子成员共调研走访“依兰中合北方中药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20余家民营企业,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法律风险,明确检察工作服务的切入点,主动送法进企,切实为企业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体现服务民营企业的检察担当。
三是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源头预防新发生社会矛盾,高度重视群众诉求,挂牌成立12309检察服务大厅和“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统一受理举报线索。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妥善处理来信来访23件。打击非法访,对利用非法访手段实施寻衅滋事的屈国胜、齐淑华等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化解矛盾,对主观恶性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不批准逮捕12件15人,不起诉5件7人,促成刑事和解3件3人。
二、坚持依法办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切实担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
一是全面履行批捕起诉的检察职能。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严厉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04件275人,提起公诉301件420人。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办理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犯罪15件15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办理“醉驾”等危险驾驶案件54件,推动交通安全秩序持续好转;紧紧抓住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治安问题,保持对“盗、抢、骗”等多发性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
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今年以来,共收集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7件,办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起,对依兰县张延新案先后分7次批准逮捕该犯罪集团成员19人,对尚志市赵青春案1次批准逮捕该犯罪集团成员7人。按照省检察院的指定管辖办理了呼兰区涉黑“四大家族”的“保护伞”原区委书记朱辉案,对社会反响较大的吕迪等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对三道岗镇张傅策等13名犯罪嫌疑人寻衅滋事、妨害公务、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提起公诉。在审查逮捕阶段提前介入15次,有效的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坚持对涉黑涉恶案件深挖彻查,积极的开展 “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工作,发现“保护伞”线索5件,已经及时移交县扫黑办处理。
三是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关注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贯彻落实最高检的“一号检察建议”,与县教育局、县团委、县妇联等部门探索对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在全县各中小学校门统一悬挂保护未成年热线牌匾,班子成员被聘为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开展“治乱”活动,突出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批准逮捕涉毒涉赌涉黄案件16件22人,净化了社会环境。
三、坚持强化监督,全力促进公平正义
坚持树立双赢共赢多赢的监督理念,精准监督,注重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持续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准确把握监督与办案的辩证关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强化立案监督,办理申诉人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案件3件。强化侦查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刑事办案程序违法案件18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追诉漏罪1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率达到35%,在全市检察机关名列前茅,依法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301件。
二是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以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促进人权保障为主线,保障在押人员权益。依法办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案件5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变更强制措施3件,采纳率为100%,全面深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纠正脱管漏管2人。
三是稳步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加大对生效裁判、审判程序、生效裁判执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运用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精准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办理执行监督案件6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2件,支持起诉6件。
四是着力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类案件,共办理滥伐林木案件3件,水资源保护案件2件,湿地恢复案件1件。开展保障民生专项活动,办理食品安全案件3件,生活垃圾案件1件,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0件。联合林业和草原局,建立森林生态修复基地一处,植树5000余株。今年以来,市人大、县人大、县政协先后听取了依兰县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汇报,给予充分肯定。
四、坚持政治建检,全力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强党建、抓班子、带队伍,深化司化改革,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县委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求,主动报告工作。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着力推进检察机关党建建设,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干警立场坚定、政治过硬。
二是内外兼修强素质。始终坚持人才兴检、文化育检战略,着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学习型检察院”氛围,将检察文化建设与核心价值观引领及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统一起来。加强学习培训、实战培训和岗位练兵,共参加上级院各类业务培训16次。
三是深化改革严管理。认真落实“员额制”改革各项配套措施,实行“捕诉一体”,建立专业化办案组,推行领导办案机制。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检察干警“八小时外”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和专项检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禁令落地生根,使检察人员遵规守纪、规范办案、防微杜渐成为自觉和常态。
四是接受监督树公信。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对外公布15条重大案件信息,411条案件程序性信息以及214份终结性法律文书。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定期向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和各界人士调研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努力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县检察院过去一年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司法依然存在。二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仍然薄弱。三是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司法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四是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仍需加强,专业人才短缺。五是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问题催人警醒,我们将着力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县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深化司法改革,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严格依法办案,为依兰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强化检察职能,在围绕中心服务中展现新作为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推进。持续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不断加大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力度。围绕服务民营企业。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妥善处理打击和服务关系,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协作配合,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工作合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着力聚焦主责主业,在推进法律监督中谋划新举措
立足宪法定位,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深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以刑代罚、违法取证、违法介入经济纠纷、违法扣押财物等问题加强监督。不断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牢牢把握维护公共利益这一核心,坚持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向、同行,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着力深化司法改革,在改革发展中回应新期盼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改革部署,积极回应人民期盼。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巩固和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深化检务督察,着力规范检察官履职行为。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着力构建检警协同大控方格局,强化引导侦查,审前过滤,提高案件质量。
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在全面从严治检中提升新形象
始终把政治建检贯穿落实到职能履行和队伍建设的各环节,坚持党建引领。着力夯实党建基础,坚定干警理想信念。坚持学习先行,紧贴司法实践,不断丰富创新岗位练兵方式,着力提高干警业务能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打造一支敢打必胜、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检察队伍,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面对新形势、新起点、新任务,县检察院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主动作为的担当、敢为人先的闯劲、埋头耕耘的实干,改革创新、务实笃行,以高质量发展推动小康社会目标实现!
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坚持聚焦监督主业,着力服务发展大局,全面推进检察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服务大局,全力助推经济发展
始终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批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民族解冻资产类诈骗等犯罪31人,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严格落实驻村帮扶机制,选任两名检察干部任扶贫村第一书记,切实解决好贫困户遇到的生活、教育、就业等实际问题,被包扶的16名人员全部实现脱贫。开展司法救助2次,防止刑事被害人因案致贫。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守护青山绿水,加强对林业、环保等领域执法监督,批准逮捕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14件17人,办理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
二是着力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开展“问计于民、问计于需、问计于实”活动,与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相结合,针对重点行业、重要领域存在的重点问题协助解决,院班子成员共调研走访“依兰中合北方中药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20余家民营企业,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法律风险,明确检察工作服务的切入点,主动送法进企,切实为企业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体现服务民营企业的检察担当。
三是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源头预防新发生社会矛盾,高度重视群众诉求,挂牌成立12309检察服务大厅和“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统一受理举报线索。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妥善处理来信来访23件。打击非法访,对利用非法访手段实施寻衅滋事的屈国胜、齐淑华等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化解矛盾,对主观恶性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不批准逮捕12件15人,不起诉5件7人,促成刑事和解3件3人。
二、坚持依法办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切实担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
一是全面履行批捕起诉的检察职能。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严厉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04件275人,提起公诉301件420人。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办理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犯罪15件15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办理“醉驾”等危险驾驶案件54件,推动交通安全秩序持续好转;紧紧抓住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治安问题,保持对“盗、抢、骗”等多发性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
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今年以来,共收集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7件,办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起,对依兰县张延新案先后分7次批准逮捕该犯罪集团成员19人,对尚志市赵青春案1次批准逮捕该犯罪集团成员7人。按照省检察院的指定管辖办理了呼兰区涉黑“四大家族”的“保护伞”原区委书记朱辉案,对社会反响较大的吕迪等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对三道岗镇张傅策等13名犯罪嫌疑人寻衅滋事、妨害公务、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提起公诉。在审查逮捕阶段提前介入15次,有效的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坚持对涉黑涉恶案件深挖彻查,积极的开展 “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工作,发现“保护伞”线索5件,已经及时移交县扫黑办处理。
三是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关注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贯彻落实最高检的“一号检察建议”,与县教育局、县团委、县妇联等部门探索对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在全县各中小学校门统一悬挂保护未成年热线牌匾,班子成员被聘为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开展“治乱”活动,突出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批准逮捕涉毒涉赌涉黄案件16件22人,净化了社会环境。
三、坚持强化监督,全力促进公平正义
坚持树立双赢共赢多赢的监督理念,精准监督,注重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持续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准确把握监督与办案的辩证关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强化立案监督,办理申诉人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案件3件。强化侦查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刑事办案程序违法案件18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追诉漏罪1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率达到35%,在全市检察机关名列前茅,依法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301件。
二是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以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促进人权保障为主线,保障在押人员权益。依法办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案件5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变更强制措施3件,采纳率为100%,全面深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纠正脱管漏管2人。
三是稳步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加大对生效裁判、审判程序、生效裁判执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运用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精准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办理执行监督案件6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2件,支持起诉6件。
四是着力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类案件,共办理滥伐林木案件3件,水资源保护案件2件,湿地恢复案件1件。开展保障民生专项活动,办理食品安全案件3件,生活垃圾案件1件,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0件。联合林业和草原局,建立森林生态修复基地一处,植树5000余株。今年以来,市人大、县人大、县政协先后听取了依兰县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汇报,给予充分肯定。
四、坚持政治建检,全力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强党建、抓班子、带队伍,深化司化改革,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县委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求,主动报告工作。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着力推进检察机关党建建设,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干警立场坚定、政治过硬。
二是内外兼修强素质。始终坚持人才兴检、文化育检战略,着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学习型检察院”氛围,将检察文化建设与核心价值观引领及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统一起来。加强学习培训、实战培训和岗位练兵,共参加上级院各类业务培训16次。
三是深化改革严管理。认真落实“员额制”改革各项配套措施,实行“捕诉一体”,建立专业化办案组,推行领导办案机制。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检察干警“八小时外”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和专项检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禁令落地生根,使检察人员遵规守纪、规范办案、防微杜渐成为自觉和常态。
四是接受监督树公信。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对外公布15条重大案件信息,411条案件程序性信息以及214份终结性法律文书。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定期向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和各界人士调研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努力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县检察院过去一年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司法依然存在。二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仍然薄弱。三是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司法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四是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仍需加强,专业人才短缺。五是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问题催人警醒,我们将着力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县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深化司法改革,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严格依法办案,为依兰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强化检察职能,在围绕中心服务中展现新作为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推进。持续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不断加大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力度。围绕服务民营企业。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妥善处理打击和服务关系,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协作配合,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工作合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着力聚焦主责主业,在推进法律监督中谋划新举措
立足宪法定位,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深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以刑代罚、违法取证、违法介入经济纠纷、违法扣押财物等问题加强监督。不断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牢牢把握维护公共利益这一核心,坚持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向、同行,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着力深化司法改革,在改革发展中回应新期盼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改革部署,积极回应人民期盼。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巩固和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深化检务督察,着力规范检察官履职行为。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着力构建检警协同大控方格局,强化引导侦查,审前过滤,提高案件质量。
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在全面从严治检中提升新形象
始终把政治建检贯穿落实到职能履行和队伍建设的各环节,坚持党建引领。着力夯实党建基础,坚定干警理想信念。坚持学习先行,紧贴司法实践,不断丰富创新岗位练兵方式,着力提高干警业务能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打造一支敢打必胜、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检察队伍,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面对新形势、新起点、新任务,县检察院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主动作为的担当、敢为人先的闯劲、埋头耕耘的实干,改革创新、务实笃行,以高质量发展推动小康社会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