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03
来源:依兰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陈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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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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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30日在依兰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程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依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6年以来,依兰县检察院在依兰县委和哈尔滨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坚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发展积极作为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身于大局中进行谋划和推进。
一是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基本点。强化作风整顿,践行“四零”承诺,实行“首问负责制”,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推行“智慧检务”,成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和网上并行服务,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33件;依法办理侵害企业利益、破坏企业生产等犯罪10件。监察体制改革前,我院依法查处涉农、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7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把服务企业作为助力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开展“问计于民、问计于需、问计于实”活动,结合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协助解决重点行业、重要领域存在的重点问题。通过调研走访依兰中合北方中药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华润雪花啤酒依兰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20余家,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明确检察工作服务点,主动送法进企业,协助企业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体现了服务民营企业的检察担当。
三是把“三大攻坚战”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惩金融犯罪、网络诈骗、电信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36人;助力打好扶贫攻坚战,落实驻村帮扶机制,15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16名贫困户,切实解决贫困户遇到的生活、教育、就业等实际问题,采取项目帮扶、资金帮扶、协调民政救济等多项措施,实现全部脱贫;助力打好防治污染攻坚战,开展涉河湖、供水、食品药品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案60余件,积极推动了县域生态文明建设。
四是把“疫情防控总体战”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在大战大考面前讲政治、顾大局,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防控部署,全体干警下沉社区一线,参与联防联控。从严从快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受理审查起诉4件4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着力落实“六保”任务,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针对因疫情产生的民商纠纷、行政争议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咨询,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平稳度过特殊时期。
二、坚持依法办案,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有力
切实担起维护县域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工作职责。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准确把握刑事犯罪发展态势,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批捕1117人,起诉1875人。其中打击周边5县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54人,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办理“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418人,推动交通安全秩序持续好转;突出打击盗窃、抢劫、诈骗、故意伤害等多发性刑事犯罪534人,有效维护了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二是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严格把握证据标准,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件,恶势力犯罪3件,共计批捕29人,提前介入15次,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开展“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工作,发现“保护伞”线索5件,排查收集涉黑涉恶线索7件,已移交县扫黑办。为实现县域社会的长治久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原则,不批捕173人,不起诉72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释法说理,自愿认罪认罚749人。落实涉罪未成年人特殊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扎实做好信访工作,着力促进息诉罢访,化解信访积案10余件。
四是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开展了中小学校“防治校园欺凌”、“6.26国际禁毒宣传”等普法宣传活动10次。贯彻落实最高检的“一号检察建议”,与教育局、团委、妇联等部门联合在全县各中小学悬挂保护未成年热线牌匾,班子成员受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制讲授活动5次。
三、坚持加强监督,促进公平正义履职尽责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是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紧盯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问题,监督立案8件,监督撤案4件,追加漏捕、漏诉35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48件,提前介入重大、复杂、疑难案件21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针对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5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6件。全市首次启动重大案件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程序,有效防止了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行为的发生。
二是民事检察监督更为精准。对民事审判、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79件。持续深化专项监督,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纠正虚假诉讼2件,采纳率100%。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温暖民心,共计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4件,其中办理支持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维权案件13件,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是行政检察监督持续做实。针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33件。针对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问题深化专项监督,化解行政争议3件。其中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件,省院高继明检察长亲赴依兰院主持听证,促成单某某与某行政机关达成和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此案的办理,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度肯定。
四是公益诉讼监督有序拓展。2017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聚焦“五大领域”推进工作,积极拓展办案范围,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86件。加强与行政机关诉前磋商,提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84件,法定期限内回复率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与林草局建立“哈尔滨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与文旅局、丹清河试验林场联合在“四块石”抗联遗址建立了全省首家“红色资源公益诉讼教育保护基地”。
四、坚持正确方向,推进司法改革落实走深
认真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确保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在检察环节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一是启动司法责任改革。落实员额检察官负责制,2017年以来,共任命16名员额检察官,并实行分类管理。配齐司法辅助人员,保证办案一线干警力量。进一步完善权力、责任、监督管理清单,合理界定对员额检察官的授权范围。
二是推动内设机构改革。2019年5月,将原来的9个科室合并为5个部门。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将原批捕和公诉办案人员重新组合,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打破传统多人接力办案模式,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由同一个检察官负责到底。完善办案机制,健全提前介入侦查、捕后引导取证机制,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极大提升。
三是健全司改配套制度。建立领导办案制度,院领导共办理检察官平均办案量的30%以上;建立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等级晋升、职务提拔的重要依据;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推行轮案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的把关作用,严把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质量关,显著提高了案件质量。
五、坚持从严治检,锻造检察队伍固本强基
注重自身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年龄结构合理、富有朝气和战斗力的检察队伍。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检察机关党建建设,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丰富了党员的政治生活,提高了全体干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实行人才兴检、文化育检战略。通过考录引进人才,共招录13名大学生,其中3名通过了司法考试。组织富有检察特色的文化活动,开展业务技能竞赛、演讲赛、模拟法庭控辩赛15次。营造“学习型检察院”氛围,开展学习培训、实战培训和岗位练兵36次,全面提高了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文化素养。
三是不断严肃作风纪律。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检察干警“八小时外”监督机制。保证“三个规定”执行到位,认真填报过问了解案件情况。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函询院级领导干部2名、中层干部5名。
四是不断加强内外监督。对外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向人大报告工作10余次,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共走访2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30余次。对内健全执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监控案件流程、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评查,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
五年来,依兰县检察机关取得的工作成绩,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依兰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今后我们将在执法理念、队伍建设、职能发挥等方面,紧盯不放、持续发力、认真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规划和2022年工作安排
刚刚闭幕的依兰县第十七次党代会,为依兰县未来五年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未来五年,依兰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肩负新使命,奋进新征程,为实现依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深入推进“一二三四”工程。
一个目标:以过硬的本领迎接困难和挑战,围绕“强基础、争上游、创佳绩”的奋斗目标。以求极致的精神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二个品牌:坚定不移地探索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理念和要求,打造依兰县“历史文物保护、红色革命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品牌;打造促进企业合规经营,N+1检察服务品牌。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个提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工作理念。提升法律监督本领、提升服务大局本领、提升改革创新本领。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四个坚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持对党忠诚、坚持执法为民、坚持规范办案、坚持清正廉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2年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讲政治,维护全面稳定要有新作为
坚持党对检察机关的绝对领导,要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切实用以指导检察工作。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维护县域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要顾大局,服务经济发展要有新举措
主动对标县委“十四五”规划纲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抓实抗疫情、护平安、助发展工作。创新服务保障方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涉民生案件,为推进“平安依兰”建设服务。全力服务“六稳”“六保”,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聚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三、要谋发展,履职法律监督要有新突破
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落到实处,进一步优化我院检察监督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突出专业化,通过完善办案机制,把“捕诉一体”在办案质量和效率方面的优势发挥出来;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在“深”字上做文章,进一步拓宽思路、积极作为,将民事检察工作做得更富成效;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到精准,抓好典型性案件的监督,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把握规律、发现问题,与法院及有关行政部门加强衔接,努力打造过硬品牌。
四、要重自强,加强自身建设要有新提升
要加强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在思想观念、业务水平、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上补齐短板,着力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提高履职本领。要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整治“四风”和司法不规范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把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落实到队伍管理中,建成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时光荏苒、白驹过隙,初心如磐、奋楫笃行。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人大会议部署,不忘初心、敢于担当,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意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争创一流的信心决心,在更高的起点上谋划检察工作,用更大的力度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实现依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
“四零”承诺: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
“首问负责制”:是检察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和管辖范围,认真办理属于本级检察院管辖的控告、举报、申诉、赔偿案件,严格责任,由首问(首办)者负责到底,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工作制度。
“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六稳”“六保”:2018年7月31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六稳”,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六保”,即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十大业务”: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公益诉讼检察“五大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英烈权益保护领域。
“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四风”:一般指四风问题,一是形式主义、二是官僚主义、三是享乐主义、四是奢靡之风。
“三个规定”: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2021年12月30日在依兰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程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依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6年以来,依兰县检察院在依兰县委和哈尔滨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坚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发展积极作为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身于大局中进行谋划和推进。
一是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基本点。强化作风整顿,践行“四零”承诺,实行“首问负责制”,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推行“智慧检务”,成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和网上并行服务,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33件;依法办理侵害企业利益、破坏企业生产等犯罪10件。监察体制改革前,我院依法查处涉农、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7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把服务企业作为助力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开展“问计于民、问计于需、问计于实”活动,结合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协助解决重点行业、重要领域存在的重点问题。通过调研走访依兰中合北方中药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华润雪花啤酒依兰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20余家,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明确检察工作服务点,主动送法进企业,协助企业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体现了服务民营企业的检察担当。
三是把“三大攻坚战”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惩金融犯罪、网络诈骗、电信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36人;助力打好扶贫攻坚战,落实驻村帮扶机制,15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16名贫困户,切实解决贫困户遇到的生活、教育、就业等实际问题,采取项目帮扶、资金帮扶、协调民政救济等多项措施,实现全部脱贫;助力打好防治污染攻坚战,开展涉河湖、供水、食品药品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案60余件,积极推动了县域生态文明建设。
四是把“疫情防控总体战”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在大战大考面前讲政治、顾大局,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防控部署,全体干警下沉社区一线,参与联防联控。从严从快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受理审查起诉4件4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着力落实“六保”任务,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针对因疫情产生的民商纠纷、行政争议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咨询,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平稳度过特殊时期。
二、坚持依法办案,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有力
切实担起维护县域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工作职责。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准确把握刑事犯罪发展态势,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批捕1117人,起诉1875人。其中打击周边5县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54人,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办理“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418人,推动交通安全秩序持续好转;突出打击盗窃、抢劫、诈骗、故意伤害等多发性刑事犯罪534人,有效维护了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二是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严格把握证据标准,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件,恶势力犯罪3件,共计批捕29人,提前介入15次,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开展“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工作,发现“保护伞”线索5件,排查收集涉黑涉恶线索7件,已移交县扫黑办。为实现县域社会的长治久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原则,不批捕173人,不起诉72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释法说理,自愿认罪认罚749人。落实涉罪未成年人特殊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扎实做好信访工作,着力促进息诉罢访,化解信访积案10余件。
四是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开展了中小学校“防治校园欺凌”、“6.26国际禁毒宣传”等普法宣传活动10次。贯彻落实最高检的“一号检察建议”,与教育局、团委、妇联等部门联合在全县各中小学悬挂保护未成年热线牌匾,班子成员受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制讲授活动5次。
三、坚持加强监督,促进公平正义履职尽责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是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紧盯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问题,监督立案8件,监督撤案4件,追加漏捕、漏诉35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48件,提前介入重大、复杂、疑难案件21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针对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5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6件。全市首次启动重大案件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程序,有效防止了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行为的发生。
二是民事检察监督更为精准。对民事审判、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79件。持续深化专项监督,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纠正虚假诉讼2件,采纳率100%。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温暖民心,共计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4件,其中办理支持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维权案件13件,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是行政检察监督持续做实。针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33件。针对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问题深化专项监督,化解行政争议3件。其中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件,省院高继明检察长亲赴依兰院主持听证,促成单某某与某行政机关达成和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此案的办理,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度肯定。
四是公益诉讼监督有序拓展。2017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聚焦“五大领域”推进工作,积极拓展办案范围,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86件。加强与行政机关诉前磋商,提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84件,法定期限内回复率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与林草局建立“哈尔滨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与文旅局、丹清河试验林场联合在“四块石”抗联遗址建立了全省首家“红色资源公益诉讼教育保护基地”。
四、坚持正确方向,推进司法改革落实走深
认真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确保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在检察环节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一是启动司法责任改革。落实员额检察官负责制,2017年以来,共任命16名员额检察官,并实行分类管理。配齐司法辅助人员,保证办案一线干警力量。进一步完善权力、责任、监督管理清单,合理界定对员额检察官的授权范围。
二是推动内设机构改革。2019年5月,将原来的9个科室合并为5个部门。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将原批捕和公诉办案人员重新组合,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打破传统多人接力办案模式,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由同一个检察官负责到底。完善办案机制,健全提前介入侦查、捕后引导取证机制,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极大提升。
三是健全司改配套制度。建立领导办案制度,院领导共办理检察官平均办案量的30%以上;建立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等级晋升、职务提拔的重要依据;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推行轮案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的把关作用,严把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质量关,显著提高了案件质量。
五、坚持从严治检,锻造检察队伍固本强基
注重自身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年龄结构合理、富有朝气和战斗力的检察队伍。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检察机关党建建设,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丰富了党员的政治生活,提高了全体干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实行人才兴检、文化育检战略。通过考录引进人才,共招录13名大学生,其中3名通过了司法考试。组织富有检察特色的文化活动,开展业务技能竞赛、演讲赛、模拟法庭控辩赛15次。营造“学习型检察院”氛围,开展学习培训、实战培训和岗位练兵36次,全面提高了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文化素养。
三是不断严肃作风纪律。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检察干警“八小时外”监督机制。保证“三个规定”执行到位,认真填报过问了解案件情况。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函询院级领导干部2名、中层干部5名。
四是不断加强内外监督。对外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向人大报告工作10余次,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共走访2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30余次。对内健全执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监控案件流程、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评查,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
五年来,依兰县检察机关取得的工作成绩,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依兰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今后我们将在执法理念、队伍建设、职能发挥等方面,紧盯不放、持续发力、认真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规划和2022年工作安排
刚刚闭幕的依兰县第十七次党代会,为依兰县未来五年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未来五年,依兰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肩负新使命,奋进新征程,为实现依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深入推进“一二三四”工程。
一个目标:以过硬的本领迎接困难和挑战,围绕“强基础、争上游、创佳绩”的奋斗目标。以求极致的精神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二个品牌:坚定不移地探索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理念和要求,打造依兰县“历史文物保护、红色革命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品牌;打造促进企业合规经营,N+1检察服务品牌。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个提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工作理念。提升法律监督本领、提升服务大局本领、提升改革创新本领。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四个坚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持对党忠诚、坚持执法为民、坚持规范办案、坚持清正廉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2年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讲政治,维护全面稳定要有新作为
坚持党对检察机关的绝对领导,要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切实用以指导检察工作。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维护县域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要顾大局,服务经济发展要有新举措
主动对标县委“十四五”规划纲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抓实抗疫情、护平安、助发展工作。创新服务保障方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涉民生案件,为推进“平安依兰”建设服务。全力服务“六稳”“六保”,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聚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三、要谋发展,履职法律监督要有新突破
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落到实处,进一步优化我院检察监督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突出专业化,通过完善办案机制,把“捕诉一体”在办案质量和效率方面的优势发挥出来;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在“深”字上做文章,进一步拓宽思路、积极作为,将民事检察工作做得更富成效;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到精准,抓好典型性案件的监督,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把握规律、发现问题,与法院及有关行政部门加强衔接,努力打造过硬品牌。
四、要重自强,加强自身建设要有新提升
要加强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在思想观念、业务水平、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上补齐短板,着力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提高履职本领。要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整治“四风”和司法不规范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把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落实到队伍管理中,建成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时光荏苒、白驹过隙,初心如磐、奋楫笃行。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人大会议部署,不忘初心、敢于担当,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意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争创一流的信心决心,在更高的起点上谋划检察工作,用更大的力度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实现依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
“四零”承诺: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
“首问负责制”:是检察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和管辖范围,认真办理属于本级检察院管辖的控告、举报、申诉、赔偿案件,严格责任,由首问(首办)者负责到底,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工作制度。
“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六稳”“六保”:2018年7月31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六稳”,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六保”,即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十大业务”: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公益诉讼检察“五大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英烈权益保护领域。
“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四风”:一般指四风问题,一是形式主义、二是官僚主义、三是享乐主义、四是奢靡之风。
“三个规定”: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