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16
来源:依兰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陈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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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改革强检、人才兴检、从严治检、文化育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一、强化司法办案,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检察保障
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办案始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一是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20件204人,提起公诉283件397人。积极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办理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犯罪4件6人;依法从重从快办理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3件22人,涉案金额230余万元;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办理 “盗、抢、骗”等多发性案件41件66人。
二是坚持“少捕、慎诉”原则,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实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全年不批准逮捕13件39人,不起诉8件12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5件6人;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审结案件291件,提出确定刑96件,适用认罪认罚程序251件。
三是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系,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共同致力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先后到中小学校开展了“防治校园欺凌”、“6.26国际禁毒宣传”、讲法治课等活动,并结合案例进行了法律宣传,受到了中小学生和家长们的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获得了社会的赞誉。
二、提高政治站位,为服务大局发展彰显检察担当
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去谋划推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一是在防疫狙击战中担当作为。认真落实县委、政府工作部署,强化守土责任,做好了检察院新老2个小区疫情防控包保工作,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疫情期间从严从快办理了与疫情相关的2件非法狩猎案和2件妨害公务案,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在“三大攻坚战”中担当作为。突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批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28人;严格落实驻村帮扶机制,选派两名检察干部任帮扶村第一书记,15名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包扶,所帮扶的16名贫困户全部脱贫;持续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11件11人。
三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担当作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了“打财断血”及 “破网打伞”等工作。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格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严把涉黑涉恶案件质量关,将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继续落实提前介入、案件会商、上级院指导等机制,从重从快将尚志市赵青春等6人涉恶团伙犯罪案件及于广洪等6人涉恶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三、聚焦主责主业,为促进公平正义履行检察职能
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做优刑事诉讼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立案监督,对公安机立案监督1件1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3人。强化侦查监督,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发出检察建议1份。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认真履行派驻检察职责,加强对监管场所的监督。全年制发检察建议6件,排查在押在矫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1人。全面深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纠正脱管漏管4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
二是做实民事行政监督,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推进保障民法典的实施,努力提高检察机关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的水平;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运用修改后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和监督手段,在达连河镇和道台桥镇两个重点乡镇设立民行案件基层申诉联系点。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0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8件,办结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办结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共制发检察建议20件。
三是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县小区物业二次供水进行专项整治检查,搜集线索7件,立案4件,对有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件,让群众喝上了“放心水”;联合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对牡丹江沿岸、松花江沿岸非法采砂场关停,督促河长办对剩余砂场进行清理,建立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长效机制;守护县域青山绿水,针对多起盗伐林木案中未予补种林木的违法行为,对县林业和草原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件,聘任市人大代表5人、县人大代表2人、县政协委员3人担任公益诉讼监督员。
四、着力夯实根基,为适应时代要求锻造检察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检贯穿落实到职能履行和队伍建设的各环节,坚持党建引领,着力夯实党建基础,坚定干警理想信念。
一是坚持常态化教育提高政治素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继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四种形态”融入到办案、办公日常管理中,促进了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
二是坚持制度化练兵提高业务能力。着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检答网”营造“学习型检察院”氛围,将检察文化建设与核心价值观引领及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统一起来。加强学习培训、实战培训和岗位练兵,共参加上级院各类业务培训16次。
三是坚持规范化管理提高队伍形象。坚持从严治检,通过深化作风整顿,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净化检察队伍;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使广大检察干警自我约束,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禁令落地生根,使检察人员遵规守纪、规范办案、防微杜渐成为自觉和常态。
四是坚持专业化改革提高办案质效。通过内设机构改革,让员额检察官向办案一线倾斜,司法责任制在提高办案质效方面得到充分发挥。明确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推行院领导办案机制,院领导办理了检察官人均办案量30%以上的案件,标杆作用明显。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上的把关作用,全年共讨论案件36件。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与县委、上级院正确领导密不可分,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密不可分,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倾情支持密不可分,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干警深表谢意。同时,我们也深知,在检察工作中我们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办案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还不到位,各项监督工作开展的不够均衡。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直视,并予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县检察院2021年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突出主责,聚焦主业,全面深化从严管理,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依兰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要提高站位,用法律监督服务大局。要主动将检察工作置身于大局之中,要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把依法办案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相结合,严厉惩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经济犯罪;要围绕精准脱贫,服务和保障民生;依法严惩侵吞、挪用、骗取、截留扶贫资金以及虚假实施项目、虚假统计报告数据等各类犯罪;要围绕污染防治,强化生态司法保护。坚决惩治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发污染事故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犯罪,推进植被、水源综合治理,保护绿水蓝天净土。
二要业务做实,推动检察工作均衡发展。要深耕主责主业,深化捕诉合一,继续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把检察官业绩考评落实到位,在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上要有新成绩;民事法律监督要有新举措,增强监督精准性和监督效果,实现监督一件、教育一片;行政法律监督要有新进展,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建立健全对有关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机制,主动收集线索,解决好案源的问题;公益诉讼工作要有新成效,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活动,要办理几件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用好诉前程序,促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
三要治检从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以政治建检为统领强化政治建设,要按政法教育整顿要求常态化抓好队伍建设,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建立执法廉政档案。要严守办案纪律和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做到“四个铁一般”。要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认真办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和案件,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执法活动定期向人大报告,让代表、委员更多地了解、监督、支持检察工作。
四要争先创优,优质高效完成任务。要全面落实上级院关于检察官考评的规定,运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提升办案质效。紧盯“案件比”这一核心指标,树立整体质量意识。 要公正司法,努力践行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个统一,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各位代表:贯彻新理念,激励新担当,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忘初心,不辱使命,不断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为奋力实现“十四五”时期振兴发展良好开局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改革强检、人才兴检、从严治检、文化育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一、强化司法办案,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检察保障
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办案始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一是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20件204人,提起公诉283件397人。积极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办理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犯罪4件6人;依法从重从快办理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3件22人,涉案金额230余万元;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办理 “盗、抢、骗”等多发性案件41件66人。
二是坚持“少捕、慎诉”原则,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实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全年不批准逮捕13件39人,不起诉8件12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5件6人;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审结案件291件,提出确定刑96件,适用认罪认罚程序251件。
三是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系,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共同致力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先后到中小学校开展了“防治校园欺凌”、“6.26国际禁毒宣传”、讲法治课等活动,并结合案例进行了法律宣传,受到了中小学生和家长们的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获得了社会的赞誉。
二、提高政治站位,为服务大局发展彰显检察担当
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去谋划推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一是在防疫狙击战中担当作为。认真落实县委、政府工作部署,强化守土责任,做好了检察院新老2个小区疫情防控包保工作,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疫情期间从严从快办理了与疫情相关的2件非法狩猎案和2件妨害公务案,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在“三大攻坚战”中担当作为。突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批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28人;严格落实驻村帮扶机制,选派两名检察干部任帮扶村第一书记,15名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包扶,所帮扶的16名贫困户全部脱贫;持续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11件11人。
三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担当作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了“打财断血”及 “破网打伞”等工作。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格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严把涉黑涉恶案件质量关,将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继续落实提前介入、案件会商、上级院指导等机制,从重从快将尚志市赵青春等6人涉恶团伙犯罪案件及于广洪等6人涉恶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三、聚焦主责主业,为促进公平正义履行检察职能
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做优刑事诉讼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立案监督,对公安机立案监督1件1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3人。强化侦查监督,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发出检察建议1份。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认真履行派驻检察职责,加强对监管场所的监督。全年制发检察建议6件,排查在押在矫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1人。全面深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纠正脱管漏管4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
二是做实民事行政监督,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推进保障民法典的实施,努力提高检察机关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的水平;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运用修改后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和监督手段,在达连河镇和道台桥镇两个重点乡镇设立民行案件基层申诉联系点。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0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8件,办结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办结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共制发检察建议20件。
三是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县小区物业二次供水进行专项整治检查,搜集线索7件,立案4件,对有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件,让群众喝上了“放心水”;联合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对牡丹江沿岸、松花江沿岸非法采砂场关停,督促河长办对剩余砂场进行清理,建立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长效机制;守护县域青山绿水,针对多起盗伐林木案中未予补种林木的违法行为,对县林业和草原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件,聘任市人大代表5人、县人大代表2人、县政协委员3人担任公益诉讼监督员。
四、着力夯实根基,为适应时代要求锻造检察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检贯穿落实到职能履行和队伍建设的各环节,坚持党建引领,着力夯实党建基础,坚定干警理想信念。
一是坚持常态化教育提高政治素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继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四种形态”融入到办案、办公日常管理中,促进了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
二是坚持制度化练兵提高业务能力。着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检答网”营造“学习型检察院”氛围,将检察文化建设与核心价值观引领及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统一起来。加强学习培训、实战培训和岗位练兵,共参加上级院各类业务培训16次。
三是坚持规范化管理提高队伍形象。坚持从严治检,通过深化作风整顿,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净化检察队伍;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使广大检察干警自我约束,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禁令落地生根,使检察人员遵规守纪、规范办案、防微杜渐成为自觉和常态。
四是坚持专业化改革提高办案质效。通过内设机构改革,让员额检察官向办案一线倾斜,司法责任制在提高办案质效方面得到充分发挥。明确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推行院领导办案机制,院领导办理了检察官人均办案量30%以上的案件,标杆作用明显。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上的把关作用,全年共讨论案件36件。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与县委、上级院正确领导密不可分,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密不可分,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倾情支持密不可分,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干警深表谢意。同时,我们也深知,在检察工作中我们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办案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还不到位,各项监督工作开展的不够均衡。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直视,并予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县检察院2021年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突出主责,聚焦主业,全面深化从严管理,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依兰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要提高站位,用法律监督服务大局。要主动将检察工作置身于大局之中,要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把依法办案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相结合,严厉惩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经济犯罪;要围绕精准脱贫,服务和保障民生;依法严惩侵吞、挪用、骗取、截留扶贫资金以及虚假实施项目、虚假统计报告数据等各类犯罪;要围绕污染防治,强化生态司法保护。坚决惩治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发污染事故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犯罪,推进植被、水源综合治理,保护绿水蓝天净土。
二要业务做实,推动检察工作均衡发展。要深耕主责主业,深化捕诉合一,继续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把检察官业绩考评落实到位,在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上要有新成绩;民事法律监督要有新举措,增强监督精准性和监督效果,实现监督一件、教育一片;行政法律监督要有新进展,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建立健全对有关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机制,主动收集线索,解决好案源的问题;公益诉讼工作要有新成效,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活动,要办理几件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用好诉前程序,促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
三要治检从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以政治建检为统领强化政治建设,要按政法教育整顿要求常态化抓好队伍建设,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建立执法廉政档案。要严守办案纪律和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做到“四个铁一般”。要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认真办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和案件,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执法活动定期向人大报告,让代表、委员更多地了解、监督、支持检察工作。
四要争先创优,优质高效完成任务。要全面落实上级院关于检察官考评的规定,运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提升办案质效。紧盯“案件比”这一核心指标,树立整体质量意识。 要公正司法,努力践行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个统一,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各位代表:贯彻新理念,激励新担当,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忘初心,不辱使命,不断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为奋力实现“十四五”时期振兴发展良好开局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