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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林木被拘役,还要依法补种

时间:2020-06-15

来源:依兰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佳音

编辑:陈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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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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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守护依兰绿水青山,5月29日,依兰县人民检察院对依兰县林业和草原局制发了黑哈依检公行公建[20201号检察建议书,要求该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张某某盗伐林木且未子补种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这是今年来该院办理的首件资源保护类案件。
 
      2017年9月18日,张某某在依兰县对青山林场25林班4小班共计盗伐柞树24株。经鉴定:蓄积为5.4557立方米。2019年9月29日,依兰县人民法院判处张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已缴纳).张某虽已接受刑事处罚,但被盗伐的林木至今仍未被补种,亦未履行对盗伐林木的补种义务,被破坏的环境和国家林木没有得到修复,依兰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张某某盗伐林木且未予补种的行为负有监督管理职责,该局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依兰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向该局制发了检察建议。
      依兰县林业和草原局领导高度重视该建议,已责令该局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张某某补种被盗伐林木,后续的补种情况将在两个月内书面回复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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